讀者投訴
收了錢后影樓失蹤
昨日上午,張女士撥打本報維權熱線投訴:她于去年11月底到位于市工人文化宮12樓的“憶昔中老年攝影室”拍了照片,還花了200多元請他們幫忙放大其中一張,結果一星期后當她去領取照片的時候,卻發(fā)現(xiàn)這個攝影室神秘“失蹤”了。
據(jù)張女士介紹,她去取照片的時候,還碰到好幾個取不到照片的人。
記者介入
影樓2個月前***
昨日下午,記者來到工人文化宮看個究竟。記者問值班保安憶昔中老年攝影室到哪里去了,保安告訴記者,他到這邊工作2個多月了,當時憶昔中老年攝影室早就不在文化宮了,也不知道搬到哪里去了。由于張女士曾聽保安說過,這個攝影工作室可能搬到呂嶺路,隨后,記者來到呂嶺路尋找憶昔中老年攝影室。不過,任記者仔細地察看了漫長的呂嶺路兩邊的各個店面,結果仍是未見其“芳蹤”。
廈門消委會表示,消費者若仍未能找到這個攝影工作室,依據(jù)相關規(guī)定,可以要求出租方承擔相關責任。
摘自:海峽導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