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隆重而神圣的婚禮場面真實記錄下來,留作一生最美的紀念,這是每一對新人的真切渴望。然而,崔小姐夫婦萬萬沒想到,婚禮當天,攝像師竟缺席!事后,氣憤的新人將婚慶公司告上法庭。日前,黃浦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判令婚慶公司賠償人民幣4000元。
去年10月7日,崔小姐委托母親與開設在老城隍廟處的佳緣婚姻服務公司簽訂了婚慶服務合同,約定10月30日由該公司為崔小姐提供全程化妝、婚禮錄像、制作VCD及婚車扎花等一條龍服務。
然而,讓人始料未及的是,婚禮當天,新郎及儐相坐上婚車欲去接新娘時,卻遲遲不見攝像師的蹤影。焦急的新郎多次打電話去婚慶公司詢問,對方一會說攝像師在路上,一會又說攝像師去了新娘家,最后干脆電話也不接了。雖然最后婚禮還是照樣舉行,但卻給新人們留下了深深的遺憾。
事后,崔小姐夫婦將婚慶公司告上法庭,認為婚慶公司的違約行為,使他們的具有人格象征意義的特定紀念物品**滅失,造成了財產(chǎn)損失和無法彌補的精神痛苦,要求婚慶公司賠償財產(chǎn)損失600元、律師費3000元和精神損害費10000元。法庭上,婚慶公司承認未履行婚禮攝像義務,但不同意賠償。
法院審理后認為,婚慶公司明知其負有合同約定的提供婚禮攝像服務的義務,卻未能按時履行,應承擔過錯賠償責任。最后,法院判決婚慶公司返還崔小姐人民幣150元、賠償律師費2000元和精神損害撫慰金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