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西郊一幼兒園在黑板上寫出一則通知后,就給160余名小孩子拍了“寫真照片”,并制作成掛歷向家長出售。昨日,有家長稱,此前他們并不知此事。家長要是不買掛歷,影樓就將掛歷收去。影樓稱,遇到這種情況,他們就將這些掛歷和底片粉碎。
幼兒園
一則通知讓娃娃們上掛歷
昨日下午,西安造紙機(jī)械廠幼兒園園長稱,10月中下旬,一攝影公司找到他們,雙方達(dá)成協(xié)議,給幼兒園內(nèi)的小朋友拍攝寫真照片,并制作成2006年的掛歷,向家長出售。10月26日,他們在幼兒園內(nèi)的一塊小黑板上寫出通知,想用這種方式告知家長。由于沒有家長提出異議,幼兒園就視為家長默認(rèn)。
10月27日和28日,攝影公司便來到幼兒園為孩子們拍照。由于當(dāng)天有些孩子沒來,有的孩子因年齡太小,一見拍照就哭個不停,所以,攝影公司只給160余名孩子拍了照(全園有180余名孩子)。
家長
不想要孩子的照片
11月9日,攝影公司將孩子們的照片制成掛歷送到幼兒園,每份掛歷共有6頁,分別是同一孩子穿著不同的衣服,擺出不同的造型制作而成的掛歷,孩子圖片下方印有2006年的日歷。每位家長繳58元(由幼兒園老師為影樓代收),就可以將自己孩子的掛歷領(lǐng)走。
有家長說,當(dāng)初自己并不知道幼兒園要給孩子做掛歷,見別的家長都從幼兒園買掛歷時,自己的確不想買,但是一想到孩子照片要被攝影公司銷毀,感覺不舒服。
律師
幼兒園和攝影公司涉嫌侵權(quán)
攝影公司相關(guān)人員則稱,給孩子們拍照是幼兒園組織的,他們每制作一份掛歷要給幼兒園提成2元錢,給孩子們拍照期間,他們還給幼兒園的教職工拍了單幅照片。要是有孩子家長不愿購買掛歷,他們不會保存這些底片和掛歷,將及時在碎紙機(jī)里進(jìn)行粉碎。
陜西王炳森律師事務(wù)所律師蔣虎軍稱,幼兒園的孩子是完全沒有民事行為能力的人,他的民事行為應(yīng)征得其法定代理人的同意,幼兒園和攝影公司的商業(yè)行為,涉嫌侵犯了幼童肖像權(quán),要是法定代理人反對,可以要求對方停止銷售掛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