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影樓拍照時,攝影師一般會比預定要求的多拍出一些底片來,顧客如果想要這些底片,必須另外付錢購買,這就是現時一些影樓的行規(guī)。這個“行規(guī)”讓很多消費者感到困惑:自己在底片上的肖像權怎么處理?
近日,有人送給市民黃女士某影樓6張免費的兒童寫真照贈券,她拿著消費券到那家影樓去,服務員告訴她,使用免費卷照相的預約已排到6月,不過,如果選一個照相套餐消費,第二天就可以來拍照。
左思右想,黃女士選了一套價格為688元的攝影套餐,加上那幾張免費券,一共可以拍18張照片。
黃女士對影樓這樣的說法很困惑:底片的人像是她的兒子,影樓拿著這些多余的底片有什么用?既然不能無償給回顧客,當初就別照那么多啊,難道就為了多賣錢才照出那么多張底片來?
和黃女士有同樣遭遇的市民也不少,他們也有不同的困惑。市民陳小姐就質疑影樓是否有權這樣自行處理有顧客肖像的底片,她還擔心影樓是否會象他們所說的那樣,如期把底片刪除銷毀?!耙郧熬吐犝f過很多這樣的事后,影樓悄悄把顧客的照片洗出來發(fā)表或者放在櫥窗做宣傳,顧客自己毫不知情。”
記者采訪了市內多家攝影機構,發(fā)現影樓無一例外都在執(zhí)行這樣的“行規(guī)”,多余的照片一定要消費者另行“買單”。
某婚紗影樓的負責人告訴記者,底片價格是在計算了攝影師薪酬、服裝折舊以及其他拍攝成本的基礎上算出來的。一般在與顧客簽訂拍攝協(xié)議的時候,影樓都會明確說明。在簽協(xié)議時,顧客對可能多拍出的底片是有權選擇買或不買的。
還有一家影樓負責人則認為,影樓拍攝的照片,是經過了化妝師、造型師、攝影師等集體創(chuàng)作的勞動成果,作為藝術作品,它是受到著作權法的保護的。消費者想要這樣的作品,掏錢購買是天經地義的。
顧客堅持肖像權,影樓方面則主張著作權,這兩個權利的“撞車”,在法律上該如何界定?昨天,記者咨詢了叢中建律師事務所的黃翊律師。
黃律師說,一方面,對多拍的底片,顧客確實享有肖像使用專有權、肖像利益維護權;而另一方面,如果影樓和顧客之間沒有就著作權的歸屬有約定,則影樓是享有底片的著作權的,但該著作權因有肖像權的存在,其行使應受到多方面的限制。
另據了解,近年來,消協(xié)也接到不少消費者對于影樓這種“行規(guī)”的投訴。消協(xié)有關人士介紹,目前,對這種“行規(guī)”還沒有具體的法律規(guī)定,所以處理這類投訴非常棘手。消協(xié)提醒消費者,在這種情況下,要保護好自己的權益,關鍵是在拍攝前,一定要和影樓明確服務內容、底片權屬,并簽定對雙方都有約束效力的規(guī)范文本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