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
消費者陳先生氣憤地向都市消費報投訴稱,她女兒在“xxxx”所拍的幾張結婚照有明顯的瑕疵,而爭論中對方相片制作人員還差點要打他。
接到投訴后,記者立即趕往該“xx”映畫攝影工作室,看到了陳先生所說的照片,一張30寸的黑白照片中,嘴巴中間有一塊明顯的亮光,而臉部也正是一邊黑些,一邊白些。該工作室陳店長告訴記者,陳先生所指的“陰陽臉”是他們店里的攝影風格。對此,陳先生無法接受,爭論中對方相片制作人員還要打陳先生。最后,陳店長提出兩種解決方式,一是以成本價將這張照片賣給陳先生女兒,然后免費再聚合做一張照片給她;二是雙方共同承擔這張照片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