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
:在影樓拍攝的“寶寶照”底片因為對方保管不當導致?lián)p毀,是再重新拍攝一套,還是向消費者支付精神損害撫慰金,近日,棗莊市民周女士與該影樓就此問題意見不一致,發(fā)生了消費糾紛。黑光山東站記者第一時間對此事進行了關注和報道。
據(jù)周女士介紹,一年前,她在市內某專業(yè)孕嬰影樓,花費數(shù)百元,為自己的寶寶拍攝了一組“百天照”,按照當時的約定,所有底片暫時存放在該影樓,等到寶寶第二次來拍“周歲照”時,再把這兩次的照片做成一套相冊。不久前,周女士按照約定帶著孩子拍完了“周歲照”,幾天后,當她再來該影樓選片時,一位工作人員謊稱“周歲照”比“百天照”拍得好,要求她只選“周歲照”,周女士感到事情有些不對勁,再三追問下,工作人員不得不承認,“百天照”底片在一次電腦故障中損毀、丟失了。事后更讓周女士感到氣憤的是,在她與工作人員交涉過程中,該影樓負責人就在一旁,卻假裝一般工作人員不愿直面問題?!斑@樣的人真是太沒有誠意了!”在與對方交涉多次后,周女士對影樓的解決方案很不滿?!啊偬煺铡e過就不能重拍了,這是做家長一生的遺憾!”,周女士表示,她一定要為自己的寶寶討個“說法”。
對此,記者采訪了山東某事務所的律師,律師表示,消費者完全有權追究影樓的侵權民事責任,可以獲得最高5萬元的精神損害撫慰金。因為“百天照”具有特殊紀念意義,一旦底片損毀或丟失,無法重新復制,會對家長造成一定的精神損害。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精神損害撫慰金”的有關解釋,消費者可通過司法途徑主張權利,要求賠償。
編輯:郝希志 熱線電話:0536-8251786 熱線QQ:987199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