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包照”變“會員卡”
攝影產品“縮水”遭投訴
昨天,山東濟南趙女士興沖沖地去洪樓附近的一家攝影棚給孩子取照片,結果發(fā)現商家承諾的套系之中贈送的“錢包照”被換成了印有孩子照片的“會員卡”。趙女士頓時有一種被欺詐的感覺,訴至濟南歷城工商分局12315申訴舉報指揮中心。
原來,“六一”將至,趙女士在洪樓附近一家攝影棚給孩子選擇了一套388元價位的套系,當時雙方約定的拍照內容有十六寸水晶照、16張入冊照、“掌中寶”相冊以及PVC材質的“錢包照”一張。
誰知,當趙女士取照片時,發(fā)現所謂的“錢包照”其實是一張該攝影棚的“會員卡”,正面印有孩子照片和“會員卡”字樣,反面則是其地址、電話、優(yōu)惠措施等廣告內容。趙女士認為,商家沒有如實告知,侵犯了她的知情權,而且作為消費者,也沒有義務為商家作廣告宣傳把這樣一張“錢包照”珍藏在錢包中,于是投訴到歷城工商部門。
濟南歷城工商分局12315申訴舉報指揮中心主任趙鑫認為,商家應如實履行對消費者的承諾,在履行告知義務后,在消費者同意的情況下才可以將“錢包照”和“會員卡”合一,否則是一種欺詐行為。在工商部門的調解之下,最后,商家同意為趙女士重新制作一張“錢包照”。
工商人員提醒消費者,“六一”節(jié)馬上就到了,不少父母選擇給孩子在影樓拍照作為童年回憶,商家也推出了五花八門的套系優(yōu)惠,消費者一定要逐一問清優(yōu)惠內容,以免被忽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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