攝影界又出了一單“丑聞”,獲得2010年第23屆全國攝影藝術(shù)展覽金獎的作品再陷“抄襲門”。縱向來看,“抄襲”的水平都漸漸倒退了。先前是PS,畢竟要添幾只鴿子,弄一隊羚羊;現(xiàn)在連這點兒可憐的技術(shù)含量都沒有了,流行“反轉(zhuǎn)”,把人家的作品左右翻個身,就變成自己的了,前一陣子是《千里尋水》,這一回是《明天的現(xiàn)實》。
有一種聲音說,攝影界這么多的造假作品獲獎,為之悲哀。我倒不這么看。看起來好像攝影界那里是“重災(zāi)區(qū)”,其實他們那里才真正踐行了什么叫“發(fā)現(xiàn)一個,查處一個”。別的領(lǐng)域難道是一方凈土嗎?誰也不敢拍這個胸脯吧。發(fā)現(xiàn)問題,在“相當多的”部門遮著蓋著不是都成為本能嗎?“人不舉,我不究”,甚至舉了也不究,相反,極盡護短之能事。比方因為唐駿的“學歷門”,一份“西太平洋大學”的校友名錄不知被何方高人發(fā)現(xiàn),并清清楚楚地開列了出來,姓甚名誰,連性別、工作單位、職務(wù)都有。這當中,除了一個叫禹晉永的自告奮勇地跳出來短暫地表演了一番之外,其他的都默不作聲。是誰說的了?無聲就是默許。然而,這種明目張膽的欺騙行為,可曾見到“校友”涉及的那些單位或部門采取過什么行動?那些屬于國家公務(wù)員身份的局長、處長們,其官職正是因為這個虛假學位博得的也說不定。
當然,攝影作品有其特殊性的一面,易于識別??v是文盲,兩張照片究竟像還是不像,也還分得清楚。除非像冠有一堆頭銜諸如中國攝影家協(xié)會理事的桑玉柱先生那樣,用“合作”來解釋剽竊。但是,這不意味著其他領(lǐng)域連剽竊標準都可以成為“羅生門”。比如學術(shù)界,汪暉先生的博士論文以及若干著作陷入的“抄襲門”,人家王彬彬一條一條地把“論文”和“原文”進行比對,白紙黑字地擺在那里,為之辯護的人們?nèi)匀徊⒎浅u啦、屬于引文不規(guī)范啦,爭論來爭論去,至今沒個結(jié)果。像他們這個連標準都糊里糊涂的所在,對攝影界造假就沒有說三道四的資本。
倘若一定要說攝影界是造假重災(zāi)區(qū),則我這個非圈內(nèi)人士都要為之鳴不平。再打個比方說,如今的腐敗分子似乎越反越多,實際上未必,一方面反腐敗的確加大了力度,另一方面也說明信息越來越公開,反腐敗的渠道越來越多,如周久耕之流,在傳統(tǒng)信息來源之下,現(xiàn)在就還仍然抽著他的“九五至尊”、戴著他的“江丹詩頓”、四處做他的報告呢!所謂攝影界成為造假重災(zāi)區(qū),給人的其實正是這種假象。他們那里造假可以,但不要拿出來評獎,如果拿出來沽名釣譽,狐貍的尾巴就藏不住、掖不住。而極端地說,在任何其他領(lǐng)域,“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或者“不了了之,無疾而終”都能夠成為可能,較起真來,都能拈出先例。
有一點我不大明白,干部考察中比較奏效的“公示制”,為何沒有引入攝影界?每每獲獎?wù)掌Α奥秿槑V”,馬上原形畢露,公示一下,攝影界是否可以防患于未然呢?這該是需要他們認真考慮的了。不管怎么說,因為那么多眼睛盯著,使他們不能姑息、不敢姑息,攝影界倒是示范了如何落實監(jiān)督的一個樣板。讓我們以羨慕的眼光正視攝影界一扇又一扇的“抄襲門”吧!
免責聲明:本文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與黑光網(wǎng)無關(guān)。其原創(chuàng)性以及文中陳述文字和內(nèi)容未經(jīng)本站證實,對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內(nèi)容、文字的真實性、完整性、及時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證或承諾,請讀者僅作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