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科書法定許可使用付酬辦法”的制定一直是業(yè)界關注的話題。10月14日,由國家版權局版權管理司和中國文聯權保辦主辦,中國攝影著作權協會承辦的“教科書法定許可使用付酬”研討會在北京舉行。來自國家版權局版權管理司、法規(guī)司法規(guī)處的相關負責人,中國文聯,音著協,攝著協,中國美協,中國民協,中國劇協等多家協會的相關負責人及20余家教科書出版機構的相關負責人共70余人,就教科書使用作品后支付稿酬的情況和目前所存在的問題,圍繞國家版權局起草的“教科書法定許可付酬辦法”討論稿進行研討。據了解,針對該辦法的制定,國家版權局已經召開了5次座談會進行討論,但主要集中在文字作品方面。此次則針對教材中使用圖片、美術作品方面所存在的問題,會議邀請了一些從事美術、圖片、攝影等工作的專業(yè)人士同出版者進行研討。
應找到合理的解決方式實現雙贏
據國家版權局版權管理司司長王自強介紹,《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23條關于出版教科書使用作品的規(guī)定,實際上為編者使用美術攝影作品提供了方便,而且也避免了法律風險。但同時對作者的權利是一種限制,因此如果作者不能及時得到報酬,對作者是不公平的。這需要雙方用積極的態(tài)度找到一個合理的解決方式,實現雙贏。王自強強調,制定法定許可付酬標準和辦法必須具體落實法律規(guī)定,履行法定義務,既要有利于維護正常的教科書出版市場秩序,也要將著作權人的權利真正落到實處。
教材中使用攝影、美術作品數量巨大
攝著協副總干事林濤介紹了目前教科書中使用攝影作品的現狀。攝著協前期進行的專項調研結果數據顯示,目前教科書中使用美術攝影作品的數量巨大:他們從16家出版社中抽取了132本教科書,發(fā)現其中使用了攝影作品6891幅,美術作品8003幅,每本教科書平均使用113次,這還不包括教科書的封面和封底所使用的作品,其中使用攝影作品最多的是歷史、思想品德、美術、音樂、地理等教材。
希望尊重作者署名權
但林濤也談到,他們在與攝影家協商的過程中發(fā)現,絕大部分攝影家都表示,愿意支持國家的教育事業(yè),不會在能拿到多少稿酬上過多計較,他們更希望的是能夠尊重他們的署名權。這一點恰與中國美協少兒藝術委員會秘書長朱凡所轉達的畫家們的意見不謀而合。無論是攝影家還是畫家都認為,他們的創(chuàng)作應該受到應有的尊重,應落實《著作權法》的相關內容,希望教材的編輯和出版者能夠根據法律規(guī)定,切實尊重他們的創(chuàng)作勞動及合法權益。
在研討會上,各教科書出版機構的相關負責人也紛紛表達了自己的看法,大家都希望在兼顧國家教育事業(yè)的發(fā)展和尊重保護作品創(chuàng)作者權益的前提下,制定出公平合理的付酬標準和切實可行的付酬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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