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后拍了兩遍婚紗照,客戶都不滿意,嫌拍得不夠美,要求退款……經(jīng)過工商部門兩次調(diào)解,昨天,市民王小姐拿回了全部近7000元攝影款。
王小姐和男友打算年底結(jié)婚。今年3月初,她與浙江省寧波市江東彩虹廣場上的一家婚紗攝影機構(gòu)簽訂協(xié)議,訂購了一套婚紗照拍攝服務(wù),并支付了6999元費用。王小姐告訴記者,當(dāng)初她看了店里放著的一套婚紗照宣傳圖冊,覺得不錯,在月底拍攝時,提出按宣傳圖冊風(fēng)格來拍,可攝影師面露難色:這是廠家提供的范本,我們水平有限,拍不出這種效果。
拍完照后,王小姐去看樣片,感覺和宣傳圖冊差距較大,不喜歡。根據(jù)事前約定,店方為王小姐及其男友拍了第二遍。但第二次拍的照片,王小姐還是不喜歡,“幾乎挑不出滿意的?!?/span>
在雙方簽訂的拍攝預(yù)約單上,店方有這樣的承諾:拍攝以客戶審美為標準,拍攝不滿意,可無條件重拍;再不滿意,可無條件全額退款。
據(jù)此,王小姐提出全額退款,拍好的照片一張都不要。她說,當(dāng)初就是沖著店方不滿意可退款的承諾,才訂下協(xié)議,“結(jié)婚一輩子就一次,我不想留下遺憾?!?/span>
此后,王小姐和男友到店里交涉了幾次,但對方一再拖延,到后來干脆有意躲著他們。無奈之下,王小姐只好向工商部門投訴。
上周四上午,浙江省寧波江東新河工商所約請雙方進行調(diào)解?;榧啍z影店店長提出,可以部分退款,因為店里為王小姐及其男友提供的是“一對一”服務(wù),前后兩次拍攝,花了不少精力。其實,兩次拍攝,拍得都挺好看的,沒想到王小姐就是看不中。
但王小姐堅持要求全額退款。雙方一開始就談崩了,不歡而散。
工商所同志并沒有泄氣,繼續(xù)做雙方工作。昨天上午,婚紗攝影店老板同意全額退款,和王小姐達成和解。
與家電銷售無條件退貨不同的是,拍攝婚紗照是一種個性化服務(wù),一旦退貨,產(chǎn)品就沒有用處了。
江東一家影樓的老板告訴記者,現(xiàn)在不少影樓擺放的樣片其實不是自己拍的,而是在影展上花錢買的。以前新聞也曾報道過,幾家影樓掛著同樣的樣片,都說是自己拍的,鬧出笑話。對消費者來說,光看店里的宣傳冊并不靠譜,最好是看攝影師本人拍攝的作品。
工商所12315調(diào)解員說,店家既然白紙黑字寫下“以客戶審美為標準,不滿意可全額退款”,承諾了就應(yīng)該做到。根據(jù)合同,店方雖然付出了不少努力,但最后這筆買賣辦“砸”了,得獨自承擔(dān)損失,消費者并無過錯。
工商部門人士點評說,這個案例給其他從事攝影、美容美發(fā)等商家提了個醒,店家在招攬生意時,要從自己的實際能力和水平出發(fā),搞宣傳、簽合同時要把握好度,做不到的東西不能信口亂承諾,以免把自己逼上“絕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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