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家住浙江溫州市區(qū)的徐女士反映,她半年前在南浦路一家影樓拍了一組孕婦照,上個星期去該影樓拿照片時,影樓工作人員說老板換了,相冊不知道去哪兒了,后來只找了4張照片給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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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女士說,她去年懷了第二胎,就準備拍一組孕婦照留作紀念。去年7月份拍完之后,她忙于照顧孩子,沒有及時去拿照片,直到上個星期才想起這件事情。
幾番交涉 相冊在倉庫找到
昨天中午11時許,該影樓經理孫先生告訴記者:“我們去年11月才接手這家影樓,徐女士的照片是前一任老板處理的,情況我們不是很清楚。”
孫先生介紹,影樓是從前任老板陳先生那里轉來的,簽合同時陳先生承諾會處理影樓留存的照片。
聽到對方這么解釋,徐女士氣憤地質問,影樓還是這家影樓,連名字也沒變,難道只因老板換了就讓顧客承擔這種損失?幾番交涉之后,孫先生說,他再去找找徐女士的照片是否還在。
經過半個小時的尋找,孫先生在倉庫里找到了徐女士的相冊。徐女士詢問為何自己上個星期來拿照片時工作人員卻是另外一種說法,孫先生解釋:“影樓目前處于試營業(yè),可能是工作人員不了解情況,所以造成了這樣的誤會。”
不滿質量 她要求重做相冊
拿到相冊后,徐女士對照片的質量不滿意,要求影樓對她的照片重新進行后期處理后另做一份相冊。
徐女士說,當時她拍完照片后,影樓讓她選了照片,但影樓對照片后期處理完之后沒有叫她過來確認。
孫先生把徐女士的問題反饋給影樓原先的老板陳先生,陳先生說:“我們拍完照片后,按照影樓內部的流程,都是叫顧客過來選照片,后期處理完畢后再次與顧客聯系,待顧客確認無誤才做相冊的。”對于徐女士所說的影樓在流程方面做得不到位的情況,陳先生說會與當時的攝影師聯系核實,如果情況真如徐女士所說,會給她一個合理的處理結果。
溫州市市場監(jiān)管局消費者權益保護分局工作人員吳斌說:“影樓易主,如果是被收購的話,那新的老板就有責任和債務的延續(xù),老顧客如果發(fā)現問題找上門來,新老板不能推卸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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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樓易主后出現消費糾紛 可找新老板討說法
一、影樓易主,影樓經營過程中產生的權利義務應由新的老板承受,新的老板就有責任和債務的延續(xù),老顧客如果發(fā)現問題找上門來,可以向變更后承受其權利義務的經營者(新老板)要求賠償,新老板不能推卸責任。
二、根據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guī)定,經營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不符合質量要求的,消費者可以依照國家規(guī)定、當事人約定退貨,或者要求經營者履行更換、修理等義務。如果確是影樓在流程方面做得不到位,徐女士可以要求對相冊進行更換、修理等,以維護自己的正當權益。
(以上為律師個人觀點,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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