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拍的樣片,自己還沒開始用就被市內一家同行拿去用了,在聯(lián)系對方說明情況后第三天照片才被刪除。記者走訪廣西桂林市內多家影樓、攝影工作室后發(fā)現(xiàn),盜圖現(xiàn)象在婚紗攝影市場非常多見,而因為侵權成本低、維權成本又較高,不少受害方只能忍氣吞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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樣片剛出爐就被同行拿去用了
“拍攝團隊花大量精力拍攝的樣片,居然被直接盜用,請刪掉!”
9月上旬起,市內一家影樓的官方微博上發(fā)出了這樣一條信息。微博中表示,自家影樓拍攝的樣片被市內另一家影樓拿去做宣傳了,在申訴了三天后,對方仍然不愿刪除照片。由于兩家影樓都在市內有著不小名氣,這條微博引起了不少人的關注。
10月初,記者來到了發(fā)出微博的這家位于解放西路的影樓。一名李姓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樣片是8月底影樓的攝影師在東西巷拍的,目的是為了9月份的業(yè)務做宣傳,但9月初她卻發(fā)現(xiàn)在影樓還沒展開宣傳的時候,樣片被另一家攝影機構拿去用了。
“他們婚紗店主管、兒童攝影店主管在內的10余名員工都發(fā)在微信上了,總共用了我們6張樣片。”李主管說。記者看了李女士所說的微信內容,發(fā)現(xiàn)除了用照片外,兩名涉嫌盜圖的主管還用大段文字對最近的業(yè)務進行了宣傳,并留下了自己的聯(lián)系方式。李女士說,他們***天發(fā)現(xiàn)樣片被盜用以后,馬上和對方取得了聯(lián)系,聲明對方微信發(fā)的照片是他們攝影師拍的,要求對方馬上刪除,但過了兩天后,樣片還在被對方用著。隨后,他們在微博上連發(fā)了好幾條微博,并@了好幾家桂林媒體,對方才刪掉。
李女士說,因為兩家影樓都是開了很久的老店,她不想把事情搞大,所以對方刪了圖就不打算再追究了。不過她也表示,盜圖的事并非***次發(fā)生,以前他們也經歷過多次圖片被盜用的現(xiàn)象,而除了要求對方刪除照片外,似乎也沒有別的方法可以應對。
隨后,記者去到了位于解放橋頭的這家涉嫌盜圖的攝影店。曾在微信上發(fā)樣圖宣傳的謝姓主管告訴記者:“我不知道是他們拍的,所以就拿來用了。”謝主管說,因為影樓每天要拍很多照片,她在發(fā)圖之前也沒有核實就發(fā)了出來,才造成了這個誤會。事后,她還在微信朋友圈向對方道了歉。謝主管說,這是一個“烏龍事件”,她現(xiàn)在也后悔用了對方的圖,覺得自己是“免費幫他們宣傳了”。
盜別人圖 只因自己拍不出
大型影樓的圖片經常被盜,小型攝影工作室也會有人盯。
梁斌是市內一家小有名氣的攝影工作室的攝影師,也得過不少攝影獎。他告訴記者,自己的攝影作品經常會出現(xiàn)在市內其他攝影機構的宣傳樣片上。“有時候去鄉(xiāng)下采風,發(fā)現(xiàn)縣里面影樓直接把我拍的照片掛在門口宣傳,說是他們拍的樣片。”梁斌說,他也試圖去維權,但除了要求對方刪掉照片之外,也沒有別的方法,該盜的還會繼續(xù)盜。
另一名市內的攝影師告訴記者,樣片能反映一個攝影機構的攝影水平,好的樣片也是吸引消費者選擇自家影樓的主要手段,而一些攝影機構并沒有能力拍出好的片子,只好通過盜圖來實現(xiàn)了。因為侵權成本實在太低了,得到的利益又很大,要想維權,花費的時間成本和人力成本都很大,所以雖然盜圖現(xiàn)象很普遍,但很少看到有人為此打官司。
廣西昊旺律師事務所的黃濤律師告訴記者,攝影機構之間的盜圖行為如果屬實,很明顯屬于侵犯著作權的行為。依據法律規(guī)定,被侵權方有權要求侵權方停止侵權,并消除影響,可以要求刪除攝影照片、并登報道歉;如果給侵權方造成損失的,應當予以賠償。
黃律師同時表示,雖然可以通過法律手段維權,但維權過程中的取證仍比較困難。“一是網絡內容的證據固定難(對方可以隨時刪除);二是侵犯著作權的行為給原作者造成財產損失舉證比較難,也很難量化。”黃律師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