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姓攝影師約出一名年僅14歲的少女拍攝角色扮演照片,未料少女進入廁所更換衣物時,竟發(fā)現(xiàn)廁所內(nèi)有相機錄影,隨后張姓攝影師還擋住少女去路,以教少女纏胸為借口出手撫摸少女胸部。法院考量他犯后坦承犯行且與少女達成和解,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猥褻罪嫌處有期徒刑10月,緩刑3年,期間付保護管束,并接受5場法制教育。
檢警調(diào)查,少女與張姓攝影師約好擔任角色扮演模特兒,兩人約在一間居所內(nèi),少女由友人陪同到場,卻在進入廁所更換衣物時發(fā)現(xiàn)里面有相機正在錄影,嚇得要離開廁所,張姓攝影師卻站到廁所門口擋住少女去路,還稱要教少女纏胸,少女以朋友教導就好為由婉拒,張姓攝影師仍不罷手,見少女背對他不語,徑自把手伸進少女衣服內(nèi)撫摸其胸部,還用下體頂住少女臀部,稱「我看過很多所以我沒反應」,嚇得少女動彈不得。
張姓攝影師見少女沒反應竟變本加厲,以測量胸圍為借口,將少女運動內(nèi)衣拉起,并趁量胸圍時觸摸少女胸部。
事后少女在母親陪同下報案,張姓攝影師坦承犯行并與少女達成和解。法官審酌張姓攝影師并無前科,因一時失慮侵犯少女,犯后已與少女達成和解并履行,應無再犯疑慮,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猥褻罪嫌處有期徒刑10月,緩刑3年,期間付保護管束,并接受5場法制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