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輕女子發(fā)現(xiàn)自己的寫真裸照,竟被影樓用來做廣告宣傳。這名女子以肖像權受侵害為由,把該影樓告上法院,索要5萬元精神損失費。昨天,白下區(qū)法院開庭審理此案。
2001年,當年20歲的魏小姐在新街口一影樓里,多次拍攝寫真照片,底片均被該影樓保留。不久前,魏小姐看見自己的照片竟被掛在影樓店堂里當宣傳圖片,甚至還包括幾張裸體寫真。接著她又發(fā)現(xiàn),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自己的照片被影樓制成宣傳畫冊和光盤。為此,魏小姐認為這侵害了她的肖像權。同時,因宣傳冊上有自己的裸照,給其造成巨大精神傷害,故要求影樓立即停止侵害,返還照片,賠償精神損失費5萬元。
該影樓辯稱,雙方曾約定,影樓有權用魏小姐的照片進行商業(yè)宣傳。況且魏小姐多次參加電視節(jié)目,用她的照片作宣傳,有助于提高其知名度,創(chuàng)造更多機會。該影樓認為,這不能算侵害肖像權。由于調解不成,法院將擇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