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和薔薇去找婚慶公司,找了好多家,筆記本上記了滿滿好幾頁。在這中間,我和薔薇有了些不同看法,我覺得放在一個時間段和一個地方,可以保證親朋好友的最大量,而薔薇想的是分為中午場和晚上場,禮服、婚車等可以共用。我們兩人也為此煞有介事地算過一筆賬,最后,我“占了上風(fēng)”,薔薇同意了。
2010年 5月1日星期六
終于把自己嫁出去了,從決定結(jié)婚到婚禮進(jìn)行完畢,整個過程太讓我難忘了。
顧不上辛苦,我和老公算了下婚禮的費用,發(fā)現(xiàn)真省了不少。首先,那些本來要參加朋友的婚禮而推辭了我們的人都到場了,給予了我們最誠摯的新婚祝福,這在我和老公看來極為重要。而且,因為兩場婚禮在同一時間、同一地點,跟妝和攝像選的同一家,本來兩人分別的費用經(jīng)過協(xié)商變成了1人半的費用。司儀費用原本是2000元,因為溝通愉快,直接打了對折。算上喜糖、糕點的購置,因為團(tuán)購價兩人都省下了近1000元。要知道,這一切對于像我們這些大學(xué)畢業(yè)不長、生活還不算富裕的人來說,也算是不小的一筆賬了。最主要是我的朋友們都來了,而且在一個場子,與其讓婚禮后大量未使用的婚慶專用酒水和喜煙白白浪費,不如資源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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