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塘沽的李女士是一位中度精神殘疾者,去年年底在一家影樓拍攝了價值168元的個人寫真照,影樓告訴她贈送5張7寸照片、1張12寸水晶照片及6張底片。在挑選照片時,影樓工作人員卻告訴她一共拍了40多張照片,購買全部底片需要另付600元。李女士不想購買多出的底片,卻被告知照片已經(jīng)拍出來了,要不要都得另付錢。聽此話后,李女士精神恍惚,無奈中打下欠條,回家取錢。平白無故多花了600元錢,李女士越想越窩囊,卻不知道該怎樣解決此事,精神備受煎熬,甚至無法正常睡眠。
隨后,李女士再次來到影樓交涉,從預定拍照、選照片到確定購買底片的每一道程序影樓都要求顧客在合同上進行簽字確認,她也全部簽了名。再次交涉失敗后,李女士精神疾病加重,精神更加恍惚?!靶液盟话才旁跉埪?lián)工作,正好消協(xié)在此建立了投訴站?!睔埪?lián)的工作人員得知此事后反映到消協(xié)。經(jīng)過塘沽消協(xié)與影樓方面的調(diào)解,影樓退還了全部攝影費76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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