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煙臺福山區(qū)的林女士到婚紗攝影店化妝,卷發(fā)時竟被卷發(fā)燙板在臉上燙出一個拇指大的疤痕。店方雖然當場賠禮道歉,但不愿滿足林女士5萬元的索賠要求,只同意賠3000元。工商部門認為,店方的賠償太少,林女士的要求太高。最終,雙方各讓一步,由店方賠償10000元。
今年7月7日是家住福山區(qū)的林女士大喜之日。一大早,林女士便趕到福山區(qū)某婚紗攝影店化新娘妝。誰知,工作人員在化完妝幫林女士卷發(fā)時,卷發(fā)燙板不小心燙傷林女士的臉,臉上立即留下一個拇指大的疤痕。
店方負責人及化妝師當場給林女士賠禮道歉,并馬上拿藥幫新娘敷上。林女士提出要店方賠償醫(yī)藥費等5萬元費用,但店方認為他們雖然有錯在先,但畢竟林女士傷勢不嚴重,對林女士提出的巨額賠償無法接受,認為可以酌情給予3000元以內賠償。在交涉無果情況下,林女士只得滿腹委屈先舉行自己的婚禮。
事后,林女士向福山工商部門進行投訴。工作人員接到投訴電話后,立即聯(lián)系商家,調查核實情況,要求商家切實為消費者考慮,把消費者的損失降到最低,同時也做通林女士的思想工作,提醒她應該在合情合理的范圍內提出賠償請求。通過工作人員耐心調解,雙方達成了一致,由商家一次性賠償一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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