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上半年,浙江金華市民韓女士給出生不久的女兒訂了一套攝影套餐,并支付了全款1688元,有效期到2016年4月。然而上月下旬,韓女士的女兒因病夭折。孩子走了,這照片肯定是沒法拍了,韓女士向影樓提出退款要求,可是遭到對方拒絕。
家長:退錢遭遇一波三折
這家影樓叫“愛你·寶貝”,在市區(qū)有兩家門店,主營兒童攝影。去年4月,影樓工作人員上門推銷,韓女士為她剛出生不久的小baby試拍了一組照片,覺得還不錯,便購買了該店的“成長套系”,有效期至2016年4月3日,費用1688元。
韓女士的女兒出生后身體就不太好,這半年來她一直帶著孩子四處求醫(yī),沒有再去拍照。上月下旬,孩子不幸離開了人世。韓女士在悲傷中處理后事,發(fā)現(xiàn)這套被遺忘的攝影套餐,心里更是難過不已。孩子已離去,照片肯定拍不了了,她便打電話給影樓,說明了情況,請對方退款。
沒想到,這個要求被對方拒絕,一名店員對她說,這套餐有效期至2016年,她們可以幫韓女士延期一兩年,等她下一個孩子出生,還能繼續(xù)拍。這一說法讓韓女士無法接受。該店員又說,韓女士可以把這個套餐轉贈給朋友,或賣給其他人。對此,韓女士說,這套餐因何不能拍攝大家心知肚明,轉給別人,難道別的家長不忌諱嗎?
雙方協(xié)商不成,韓女士便投訴至12315消費者投訴熱線。經(jīng)12315工作人員初步調解,影樓方面稱,最多退款70%。
“除了第一次的免費試拍外,我并沒有帶孩子去拍過照,這個套餐等于完全沒有使用過,為什么要我平白損失500多元?”韓女士難以接受。
影樓:家長應承擔違約責任
上月29日,記者聯(lián)系到了“愛你·寶貝”金華店負責人梅某。梅某說,該店在省內(nèi)多個城市都有連鎖店,不予退款是總店的統(tǒng)一規(guī)定。像韓女士這種情況,他們提出可以延期拍攝等方案,但韓女士仍堅持退款,還投訴到了市場監(jiān)管部門,于是,他們又做出讓步,提出可退款70%,而韓女士仍不接受。最后,雙方又各退一步,達成一致退款90%。
梅某說,購買攝影套餐時,家長與影樓是簽過合約的,上面也注明了不予退款。現(xiàn)在孩子夭折,不能拍照,這一點影樓方面也很同情,但這仍然是家長單方面解除合約,屬于違約行為。
記者看到韓女士提供的這張合約,這是一張形似收據(jù)的表格,上面寫了寶貝名稱、套系價格、贈送的物品,以及接待員和家長的簽字,沒有文字注明與退款有關的規(guī)定,只有在合約的右下角有一個小小的章,上面寫著“恕不退款”。
律師:合約未生效商家應退款
像這樣的情況,家長有權要求退款嗎?商家以家長單方違約為由不愿讓步,合理嗎?
對此,市律協(xié)副會長、浙江金奧律師事務所主任洪友紅律師表示,根據(jù)《合同法》規(guī)定,合同分兩種,一種是諾成性合同,一種是實踐性合同,其中,實踐性合同是指除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外,尚須交付標的物或完成其他給付才能成立的合同,簡單來說,就是得實際做了,才能生效。攝影合同就屬于實踐性合同,當拍攝對象,也就是韓女士的孩子夭折后,拍攝無法進行,這份合同就無法生效了?!逗贤ā返?4條規(guī)定,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xiàn)合同目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這起糾紛中,韓女士女兒因病夭折,就屬于不可抗力的一種。因此,韓女士可以提出解除合同,要求退款,這不屬于違約行為。
洪友紅律師說,遇到這樣的退款要求,不論于情還是于法,商家都應予以退款。建議發(fā)生類似糾紛時,如雙方無法達成一致,可先投訴到消協(xié)進行協(xié)商,如對方仍有異議,消費者可以請求法院或者仲裁機構確認解除合同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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