攝影師羅大萬拍攝了一張名為《山城金輝》的山城美景圖片。認為某旅行社抄襲該圖片,遂起訴索賠。昨天,渝中區(qū)法院開庭審理此案。
據(jù)羅大萬的代理人王律師稱,2011年6月,我市舉辦中國西部旅游展覽會,羅在展會上發(fā)現(xiàn)一張名為《美麗山城》的照片。覺得這與他在2005年7月2日創(chuàng)作的《山城金輝》的圖片極其相似。該照片曾于展覽前,分別在兩本雜志上署名發(fā)表過,而展會上的《美麗山城》照片沒有署名。通過比對,羅大萬認為,《美麗山城》抄襲《山城金輝》,使用該照片的旅行社并沒有事先知會他。為此,羅大萬把使用圖片的我市知名旅行社起訴到法院,起訴理由是侵犯署名權(quán)和著作權(quán),要求索賠2.3萬元。
昨天庭審時,該旅行社代理人方先生表示:“展板上的宣傳畫與羅老師的照片沒有任何關系,宣傳畫是我從朋友那里得到的?!绷_的照片不具有唯一性,怎么能說別人抄你的?并拿出朋友給他的原作給法官進行比對。
法官比對后初步認為,《美麗山城》與《山城金輝》構(gòu)圖和景別、景深都達到了實質(zhì)性相似,屬同一個作品。但這家旅行社不贊同,當庭申請鑒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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