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看似不起眼的協(xié)議書,在整改了那幾條本就不應該存在的“霸王條款”后,究竟能為消費者帶來多大的效益?昨天,記者從桃塢工商所得到了驚人的答案:今年1~8月,該所共接到婚慶、婚紗行業(yè)投訴75起,而在8月底完成轄區(qū)內(nèi)106家婚慶、婚紗店的格式合同整改后,9月至今他們僅接到與之相關的投訴5起,單月投訴量銳減八成以上。而記者從蘇州工商局得知,今年我市共對15個行業(yè)進行了格式合同的專項整治,這些行業(yè)接受整改后,投訴量均有明顯下降。
養(yǎng)育巷是蘇州有名的婚慶一條街,那里共駐扎了106家婚慶典禮和婚紗攝影的店鋪。今年3月初,朱小姐到其中一家婚紗店拍婚照,在初步敲定一套價值3000元的套系后爽快預支付了全額。朱小姐告訴記者,她4月份想取消預約申請退款時遭到店方拒絕,“他們給我看了當初雙方簽訂的協(xié)議,上面寫著‘預約金概不退還’,并稱‘商家保留最終解釋權’?!?br/>
桃塢工商所所長萬紅告訴記者,按照法律規(guī)定,合同上寫明的定金商家確實可以概不退還,但其額度不能超過消費總額的20%,“我們在調(diào)查中發(fā)現(xiàn),不少商家的格式合同都沒有寫清這一點,他們在與消費者達成初步意向后,往往會收取大額定金,一旦碰到對方違約便將其全部沒收,引起糾紛。”
除了在“定金”上設套,萬紅表示許多格式合同甚至故意不把商家的義務告知消費者,讓消費者容易誤讀、誤解,引起不必要的糾紛?!拔覀儚慕衲?月開始,挨個把106家婚慶、婚紗店空白的格式合同給要了過來,一條一條檢查他們的條款,”萬紅說,“接著,我們又對所有存在問題的商家發(fā)出了整改通知書或是進行行政約談,到8月底整治工作終于全面完成。”隨后,記者查看了桃塢所近4個月來婚慶、婚紗行業(yè)那屈指可數(shù)的5起投訴,發(fā)現(xiàn)其內(nèi)容均與格式合同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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