窗邊45度射入并且距離被攝者一公尺左右的光線也是攝影師的好朋友。
有些人誤完全不適合閃光,像這是攝影家侯聰慧,我無法想象用閃光燈拍他的樣子。
其實閃光燈本來就是攝影的方法之一,沒有甚么一定要使用或不使用的理由﹝除非是Sam Abell或是布列松﹞。只是有時候我們習慣雜志與廣告拍攝的手法,覺得一定要把人物拍的光光亮亮,才算是一個成功的人像照。我甚至看過一部小短片,無時無刻都有逆光,不論是在吃飯,或是在奔跑。打光打到這個程度,就有點為打而打。但事實上閃燈只是一種特定需求下的拍法﹝譬如雜志為了快速營造視覺效果強烈的照片﹞。所以當沒有閃燈的時候也不太緊張,除非你所拍攝的正妹就是要那種感覺,那就另當別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