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海明(cfp圖片庫項目主任):我也聽說了這件事。我認為這可比作考試作弊行為。修改的少,類似考試時只是抄的少或抄的題分數(shù)少;但這種事情在考試中都是作弊行為。如果是運動員在比賽中作假,有的是要被終身禁賽的。
攝影評選中作弊,只是取消獎項,處罰還是挺輕的。我認為無論修改的再少,雖然只是追求完美,但對沒有修改過的作品都是不公平的競爭行為。對于這樣的處理,有的作者能理解,我估計肯定還有不理解的,甚至覺得有些冤的作者。我想這是他們不知何為“紀錄攝影”的緣故,畢竟有的作者并非專業(yè)攝影人。
楊 磊(新華社重慶分社 紀錄類優(yōu)秀作品獲得者):優(yōu)秀的紀實攝影一定是圖片真實性和藝術性的高度結合,但真實性一定是第一位的。我不認為一張經(jīng)過涂改的照片具備真實性,它本身就已經(jīng)不是紀實攝影,何談優(yōu)秀,更遑論獲獎?
存在即歷史。紀實攝影的社會功能之一就是通過影像記錄現(xiàn)實,從而記錄了歷史。我非常想把自己在國慶大典照片中破壞畫面的中央電視臺的搖臂、天空中的移動攝像機“飛貓”從圖片中刪去,但是,60周年國慶大典首次使用了飛越天安門廣場的“飛貓”,這已經(jīng)是歷史的一部分,我不能改變這個事實,能做的只能是調(diào)整自己的拍攝位置,讓這些因素對畫面的影響達到最小。
也許相比在畫面中添加因素,在圖像中刪除影響畫面的一些邊角料似乎情有可原。任何一個有追求的拍攝者都會苛求影像的完美,有的越界者甚至認為這種刪除并不改變事件的真實性,而把這種涂改作為一種常態(tài),甚至把這一“常態(tài)”帶到了國展上。
我不敢茍同這一觀點。打一個簡單的比方,偷100元、1000元是偷,難道偷1塊錢、10塊錢就不是偷嗎?不論添加還是刪除,都是對圖像的涂改,都是紀實攝影不能逾越的禁區(qū)。反過來說,如果紀實攝影允許哪怕是輕微的涂改,那么紀實的意義何在、紀實攝影的公信力何在呢?即便是畫面中多余的一只手,那都是客觀的存在,它說明的事實是,此處有人!
這樣的圖片本不該進入國展,當然更不能入圍紀實類的獲獎作品,否則對絕大多數(shù)堅持原則的拍攝者是一種公平的缺失,更是一種對信念的打擊和傷害。而對中國的紀實攝影而言,這一點是非不能混淆,不能涂改的原則必須堅守,因為紀實正是此類攝影的生命所在。如因惡小而容之,那是國展乃至中國紀實攝影的自殺。
程 斌(被取消了入選資格的作者):我參賽的是一組有關蛇的生存環(huán)境的照片,這是我第一次給“國展”投稿。我記得是在截稿的最后一天投寄的照片,幾天后收到中國攝協(xié)發(fā)來收到稿件的短信。我認真看了參賽說明,并察看郵寄出去的照片后,發(fā)現(xiàn)把一張修改過的照片也一起寄了出去后,當時我還跟家里人說,投錯類別了,但當時還存有僥幸心理,因為我發(fā)現(xiàn)許多全國或省級的影賽對此規(guī)定并不嚴格,修改的少的作品仍能獲獎,或許這是我的偏見吧。沒想到“國展”還是給看出來了,這確實是我的問題。我參加“國展”,是因為“國展”的影響大,若獲獎了,會有更多的人知道我的作品。因為我是拍攝動物的,我希望借“國展”的影響,讓更多的人了解、關注、愛護動物。這次對我是個教訓,通過這件事,讓我對“國展”有了新的認識。
電話采訪前,筆者曾為被取消了資格的作者惋惜,但是聽了大家的觀點,我的想法有了改變。雖然許多新聞、紀實攝影的專業(yè)人士了解有關紀錄類的規(guī)定,但是,這次被取消資格的作者大多不是專業(yè)攝影師,不清楚新聞行業(yè)的“行規(guī)”,致使他們與獎項失之交臂;不過,由此也使更多熱愛攝影的人們了解了這一不可侵犯的“鐵律”,并使之被所有攝影人熟知、接受,并能遵守。真所謂,“塞翁失馬,焉知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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