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xiàn)在團購已經(jīng)深入到咱吃喝住用的方方面面實體消費了,買衣服、買化妝品能團購,連吃個飯、泡個腳都能團購。這團購是又便宜又方便,可是也并不總讓人開心。比如,山東萊蕪市民王先生就在團購的時候遇到了煩心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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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jù)報道,萊蕪市民王先生和女朋友九月份的時候決定去拍一組情侶寫真,隨后他在美團上選購了一套198元情侶寫真,四套衣服,至少110張照片。但當王先生選照片的時候卻發(fā)現(xiàn)美團上寫的至少110張照片也縮水變成了五六十張照片,而外景也變成了店門口的一顆樹。
原來的110張照片變成50張,而外景拍攝由原來網(wǎng)上寫的紅石公園變成了店外的一棵大樹當背景,這讓誰都不好接受,可是更荒唐的事情還在后面。王先生告訴記者,店家竟讓他退了美團交現(xiàn)金。
隨后,記者來到了這家影樓咨詢,一位攝影師表示,由于此店是加盟店,美團上的廣告只是他們提交給總店的一個概括,來到店里仍以實際情況為準。
影樓攝影師表示,網(wǎng)上承諾的服務并不是他們自己寫的,而是北京總店寫的。
業(yè)內(nèi)人士認為,既然廣告上寫了就該和顧客說清楚,應該聽從顧客的要求,以保證服務質(zhì)量。律師認為商家的這種行為屬于違約行為,消費者可以要求賠償。
恒志遠律師事務所律師劉波軍告訴記者:"從法律上講,這一塊首先是虛假廣告,通過虛假廣告的形式和手段,進行虛假宣傳,依據(jù)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45條和第55條,可以向這個公司申請賠償,要求退一賠三,或者是要求網(wǎng)絡平臺承擔相應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