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拍個人寫真就是為了珍藏紀念的,在我看來是很私密的東西,可影樓在未經我同意的情況下又私自制作了一本專輯當作宣傳樣片,太氣人了!”合肥市民小吳向記者講述了自己的遭遇。
家住人民路的小吳今年22歲,表演專業(yè)的她走到哪里都引人注目。近日,小吳的一位朋友打電話詢問,“影樓用你的照片做宣傳給了多少錢?”這句話讓小吳有些摸不著頭腦,詢問下才得知,朋友在長山路一家影樓咨詢時恰巧看到了商家把小吳拍攝的寫真專輯當作樣片展示給其他顧客看,所以才有此疑問。
小吳表示,她今年5月份確實在該影樓拍攝了一套個人寫真,照片出來后商家覺得小吳拍得還不錯,曾提出過要將照片擺在店里當宣傳樣片的要求,但小吳覺得有些照片過于暴露,涉及個人隱私便婉拒了。誰知商家還是將自己的照片公開宣傳,小吳感到很氣憤,8月19日,小吳來到該影樓,要求商家歸還所有底片并道歉。
對此,安徽華翰律師事務所的律師表示,該商家在未經本人許可的情況下,將其照片以經營為目的進行公開宣傳,已經侵犯了其個人肖像權,小吳有權要求該影樓停止侵害,消除影響,并可以要求賠償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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