訂金和定金的區(qū)別你知道嗎?近日,山東東明縣的劉先生因客觀原因導致預約的婚紗照無法拍攝,預交的1200元定金險些全部打了水漂。經消協調解,26日,商家退還定金中超過20%的部分共424元。消協提醒,定金超20%消費者可拒付。
今年3月初,東明縣的劉先生和女友在縣城一家影樓預約6月份拍攝婚紗照,價格為3880元。當時,工作人員稱預交1200元定金可獲贈價值200元的家紡四件套,兩人考慮之后覺得還挺劃算,便交了1200元定金,雙方簽定了拍攝合同。
孰料不久后,劉先生和女友因性格不合分手,婚事告吹,婚紗照也照不成了。3月23日,劉先生到該影樓說明情況,希望能夠退還定金,卻遭到拒絕,理由是當時劉先生交納的是“定金”,且違約在先,不能退款。多次催要無果,26日,劉先生來到東明縣消費者協會投訴。
消協工作人員指出,交完定金后如果消費者違約在先,定金確實不能退,但擔保法規(guī)定,定金的數額不得超過合同標的額的20%,按此計算,3880元的婚紗照*多支付776元定金,消費者有權要回多交的424元定金。經過調解,商家當天退還劉先生定金中超過20%的部分共計424元。
東明消協提醒消費者,在汽車、家具、婚紗攝影等消費中,一些商家往往以各種方式鼓動消費者預付款項,這時消費者要謹慎對待,分清交付的款項是“定金”還是“訂金”。“定金”在履行合同中,雙方有約定的按照約定執(zhí)行,如果無約定,經營者違約時,按定金的雙倍返還給消費者。消費者違約時,定金不返還給消費者。目前我國法律沒有明確規(guī)定“訂金”,可視為“預付款”,當合同不能履行時,消費者交付的“訂金”可退回。另外,法律規(guī)定,定金*多能交納交易額的20%,如果商家強制要求多交定金,消費者可拒絕付款。